关于发放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(增项)合格证书的通知
2010-4-2 点击次数:1288
经市职称办批准,2009年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(增项)合格证书,自2010年4月6日开始发放,请(南京市市直报名点)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职称评介中心(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十九号窗口)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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